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為農民工文化服務工作,文化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切實保障農民工基本文化權益作出部署。
《意見》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為支撐,以整合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效能為主線,著力保障農民工基本文化權益,著力強化為農民工文化服務能力,著力發揮文化促進農民工社會融合作用,旨在為有序推進、逐步實現有條件有意愿的農民工市民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意見》指出,要促進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切實將農民工納入城鎮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大公共文化設施向農民工免費開放力度、增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農民工服務的功能;進一步豐富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舉辦面向農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動、加強農民工題材文化產品創作生產、豐富農民工隨遷子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凈化農民工文化生活環境。
《意見》明確,要進一步發揮國家級評獎的引導帶動作用,結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組織動員文藝工作者深入基層創作更多反映農民工新風貌的優秀文藝作品。充分發揮文化館(站)、群藝館在群眾文藝創作中的引領作用,創作生產一批貼近農民工生活、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產品。采取政府購買、項目補貼、項目資助等方式,把文化企事業單位創作生產的優秀文藝作品作為公共文化產品無償或低價提供給農民工。加強戲曲等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在農民工中的普及和推廣。
在創新為農民工文化服務方式方面,《意見》指出,要加大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對農民工的供給和推送。依托現有公共數字文化項目,征集制作一批符合農民工實際文化需求的數字資源,通過網絡傳輸、硬盤固化、光盤錄制、手機下載等多種方式進行推送,探索開展定制化推送服務;依托公共文化服務需求反饋機制,及時準確了解和掌握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文化需求,為農民工提供“菜單式”“訂單式”服務,通過政府購買、補貼等方式,支持各類文化單位為農民工提供公益性演出,支持經營性文化設施、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場所等為農民工提供優惠或免費的文化服務;將為農民工文化服務納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或具體購買目錄,明確購買內容,加大購買力度,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投資或捐助設施設備、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產品和服務等方式參與為農民工文化服務工作。
《意見》強調,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把為農民工文化服務工作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十三五”時期公共文化建設總體安排,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文化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為農民工文化服務工作機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為農民工文化服務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到2020年,全面實現農民工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為農民工文化服務的內容和手段更加豐富,服務效能顯著提升,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為農民工文化服務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農民工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農民工群體融入城鎮的文化隔閡進一步消除,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記者黨云峰)
來源:中國文化報 責任編輯:林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