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泉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十佳企業”評選管理辦法(暫行)》(泉文改辦〔2012〕10號)和《關于做好2015-2016年泉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十佳企業”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泉文改辦〔2017〕2號)文件要求,經各縣(市、區)文改辦和市文化產業十大牽頭單位推薦、市文改辦初審、專家評審會評審,擬推薦福建興隆香業有限公司、泉州陽光創藝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晉江市藝達木雕美術有限公司、南安市億輝油畫工藝有限公司、福建省鼎立雕刻藝術有限公司、泉州晚報社、泉州廣播電視臺、泉州欣欣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銳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軟眾數字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為2015-2016年泉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十佳企業”,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月15日至5月19日。
在此期間內,歡迎群眾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反映情況(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
聯系電話:28387732;傳真:28387730;郵編: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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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5月15日
來源: 責任編輯:傅少鋒